怀孕公司要求自动离职
怀孕了想辞职怎么办?
怀孕了想辞职怎么办?
怀孕想辞职或因怀孕暂失业的女性朋友,老黄带你们去打卡最火平台,有惊喜哟!
{!-- PGC_VIDEO:{thumb_height: 360, thumb_url: 243b200003572a7ecd874
女员工怀孕期间在公司仍然被要求上夜班,这合法吗?
2012年国务院发布并实施《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》,禁止性规定第六条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,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,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。
1988年国务院《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》指出:怀孕7个月以上(含7个月)的女职工,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;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。
划重点来了“一般不得”的表述现在删除“一般”,意味着绝对禁止!防止单位钻空。
“安排一定休息时间”具体多长没有定论,但总有时间,单位要做好已经安排其休息过的相关记录。
夜班劳动时间是指当日22点到次日6点
更多相关的对于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可关注后下载PDF进行阅读,截图发不出来。。。
这里包括1988年与2012年规定的不同,适用范围;解雇保护;孕期保护;产前工资待遇;产前医疗待遇;
以及《特别规定》对单位设定的义务;禁止性规定;重点法条理解;
还有当时会议里最集中的小问题解答。
比如《特别规定》是否适用于假设4.28前生产但4.28时尚未休完产假的女职工?
《特别规定》规定薪产假98天,与现行晚育假多休一个月是否矛盾?